关于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看看海南得平探长的回答,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条件需要我们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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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确认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 夫妻共同财产 。
结婚前女方的存款不算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从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算,以结婚证登记之日为准。
婚姻存续期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若该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的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当事人可以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并在财产分割时,请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转移的,可以申请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处理方法如下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取得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对方转移或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时发现有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可以要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遇到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此时一定要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应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以下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的财产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选项A说法正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请问现在的婚前财产如何判定?还有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2、婚后财产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今天关于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和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条件的介绍就完结了,对于婚姻存续期财产调查还有不懂的,持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