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小编谈谈逮捕前调查取证,以及逮捕前调查取证流程的认知,希望对祁阳的小伙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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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调查取证程序
1、询问。即检察机关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询问情况,制作笔录。查询。即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查询情况,由有关单位出示相关证据材料。鉴定、勘验。即检察机关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
2、检察院调查取证的方法:询问;即检察机关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询问情况,制作笔录;查询;即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查询情况,由有关单位出示相关证据材料;鉴定、勘验。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4、检察院这样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5、调查取证的方法:检察人员可以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调取物证应当调取原物。
6、如果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阶段一定要立即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为自己争取减刑、缓刑,因为刑事案件最快4个月就判刑了,太晚的话律师完全没时间查阅完案件卷宗、并且反复调查、取证。
警察调查取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警察上门调查需要出示的证件是警察证和搜查证。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这是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有的职权。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2、法律分析:警察因办案需要进行上门调查的,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警官证证明自己的身份。
3、法律主观:警察上门调查需要出示警察的身份证件,表明身份,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公安局是先取证在抓人,还是先抓人后取证啊
公安机关在有初步证据,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拘留,然后向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对证据审查后认为可以逮捕的就可以批准逮捕。然后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在起诉。
掌握一定证据,就会批捕抓人,然后调查取证,做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先控制嫌疑人,再取证,之后问询和闻讯,比对口供和证词与案发现场,确定证据链后报检察院批捕,之后移交嫌疑人到看守所,等待法院判刑。
今天关于逮捕前调查取证和逮捕前调查取证流程的介绍就完结了,对于逮捕前调查取证还有不懂的,持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