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小编谈谈安监调查取证制度,以及安监调查取证制度规定的认知,希望对西藏的小伙伴有帮助!
目录:
- 1、乡镇安监办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做好安监办的工作?
- 2、安监处罚程序规定
- 3、如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 4、安全生产监督行政处罚权界定是什么?
- 5、工厂内多人无证驾驶叉车,向安监局举报会怎么调查取证
- 6、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安监部门有权调查处理吗?调查处理的程序...
乡镇安监办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做好安监办的工作?
镇安监办工作职责: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
对于自然资源丰富的乡镇来说,安监站的工作主要围绕着各矿山煤矿的安全展开,基本上需要每天都去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就是整理检查台账。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镇有关部门、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制定和完善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及时评估、修订。(3)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制度年度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监办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拟订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承担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电话与其安监调查取证制度他乡镇安监办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安监调查取证制度了解其他乡镇优秀防灾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正确运用。其次,准备人手,协调物资。根据实际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提出申请,从水利,农业等专业委办抽调人员,选取专业素质强,体力较好,且沟通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应急防灾小组,专门应对此次事件。
安监处罚程序规定
法律分析: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及告知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程序结案审批。
安全生产监督行政处罚权界定是只能够在安全生产领域行使罚款,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等相关的行政处罚。
\x0d\x0a\x0d\x0a第二节 一般程序\x0d\x0a\x0d\x0a 第二十二条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如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这是政府安监部门的事,自然人只能拨打12350投诉举报,安监部门调查取证核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能够限期整改的就限期整改,确实没办法整改的且不得不关闭的企业(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形的),安监部门打报告到同级人民政府,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关闭。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单选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可以给予关闭。A.正确 B.错误 最佳B错误 【解析】需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关闭。
这句话不严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程序上应该这样措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如何处理介绍如下: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予以关闭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安全生产监督行政处罚权界定是什么?
安全生产监督行政处罚权界定是只能够在安全生产领域行使罚款安监调查取证制度,警告安监调查取证制度,责令停产停业等相关安监调查取证制度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决定权归属于特定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所有承担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例如,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执行。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有这个行政处罚权的,也就是说安监办是可以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如果有相关违法行为的话是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如对其生产单位给予停业整顿,对相关负责人员罚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如停业整顿,罚款等。
工厂内多人无证驾驶叉车,向安监局举报会怎么调查取证
处罚责任主体 在厂内无证驾驶叉车的行为,应由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具体来说,可能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等部门,这些部门具有执法权力和专业能力,能够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罚。处罚依据与措施 对于无证驾驶叉车的行为,处罚的依据主要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向安检局和交警都可举报,它属机动车,交警也可以管的,只要你所举报属实怎么调查取证你就不用操心,执法机关会按规定处理的。
目前,特种设备的管理及事故处理机关是各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如果是工厂存在指使无证司机操作叉车,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工厂和无证操作的司机双方均有责任,并由工厂承担主要责任。可以向安监部门举报。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安监部门有权调查处理吗?调查处理的程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内河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海事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调查取证。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内河交通事故当事人。
2、竹木排筏的交通事故,由港监机构会同林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3、安监局能否对交通事故企业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可知安监局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具有管辖权企业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安监局不能对交通事故企业进行处罚。
今天关于安监调查取证制度和安监调查取证制度规定的介绍就完结了,对于安监调查取证制度还有不懂的,持续关注我们。